通知公告
诉前赔偿公告
时间:2026-07-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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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缙检民公诉前[2026]331122000005


    本院在办理陆向阳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公益损害赔偿人陆向阳对其于禁渔期内在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没有异议,与本院签订公益损害赔偿协议,自愿支付生态环境损害及评估费用共计人民币6088.05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邮寄地址: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578号;

    联系电话:0578-3236661

    特此公告。



    202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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