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
检察公益诉讼“益心助残”
时间:2023-06-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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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在系统治理、溯源治理等方面的制度效能,根据省检察院和省残联联合印发《“益心助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提升行动方案》,丽水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积极投入到“益心助残”行动中。


    丽水市院:优化无障碍环境建设


          为更好落实“益心助残”公益诉讼提升行动,从源头上防范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问题发生,丽水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对接市残联,对市区盲道、公交站台以及便民服务中心、银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问题摸排。


    ▲丽水市院“盲人体验日”活动


          通过“盲人体验日”和“肢残人士公交站改造体验”活动,检察干警亲身尝试无障碍设施使用,调查中发现街道上非机动车位规划与盲道建设存在矛盾,盲道无法正常通行。就该问题,市检察院同市残联走访了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多部门联合就近期可整改问题召开部门磋商会,制定全面整改计划并立即推动实施。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对相关无障碍环境问题持续跟进,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进我市高质量共同富裕建设进程,让检察建设浸润“有爱”底色。
    云和县院:无障碍环境建设“回头看”


          近日,云和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对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回头看”。


          2021年12月,云和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摸排调查,发现县木玩童话小镇——小镇客厅(旅游集散中心)存在轮椅坡道坡度、公厕、公共停车场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特殊群体出行。针对发现的问题,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住建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并责令限期改正。


    ▲云和县木玩童话小镇无障碍环境建设“回头看”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无障碍设施工程的专项检查行动,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截至目前,云和县童话小镇存在的无障碍设施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将进一步完善,务必切实保障出行的便利与安全。


          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下一步,云和县检察院将持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系统化、精细化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通特殊群体融入社会生活的“最后一公里”,为文明城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松阳县院:助特殊群体出行


          为了残疾人、老年人出行的便利与安全,松阳县检察院持续发力助力弱势群体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


          2020年,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着重督促松阳县旅游景点延庆寺塔、黄家大院设置无障碍设施及无障碍卫生间;2021年,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妥善整改松阳县火车站的无障碍设施;2023年,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益职责中发现,松阳县城内行进盲道存在被共享单车停车位及公交车站截断等明显障碍。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及时整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不规范的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并加强对在建、新建工程中盲道配套设计、施工、验收的监督管理,确保盲道建设依法依规。预计整改将于八月底前完成。


    ▲松阳县院跟进监督黄家大院无障碍设施完善情况


          无障碍措施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出行、获得社会服务的重要保障。松阳县检察院持续关注各场所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供稿:市院第五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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