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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扰防疫工作,妨害公务,被告人获刑六个月
时间:2021-02-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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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由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阻扰防疫工作妨害公务案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庭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使用“远程庭审”系统开庭审理


          1月29日,防疫工作人员季某某等人到龙泉市某网吧进行防疫检查时,发现该网吧网管胡某某不仅未对进入的客人落实“一测一码一口罩”制度,反而拒绝配合工作,拒不整改,并以拉拽的方式将季某某等人推至网吧门口。在季某某打电话将上述情况反映给该网吧老板时,胡某某手持木架冲出网吧对季某某进行殴打,造成季某某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案发后,为起到打击震慑作用,司法机关从严从快办理该案。龙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建议采用刑拘直诉模式从快办理。2月1日,龙泉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2月3日,龙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2月4日,龙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来源: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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